博物院捐赠的国宝,竟现身拍卖会标价8800万!后人能要回来吗?
> 南京博物院库房里一幅被认定为“伪作”的捐赠画作,几十年后突然出现在北京拍卖会预展上,估价8800万元。
一把推开书房的门,庞叔令的双手微微颤抖,家族珍藏半个多世纪的秘密就藏在这些泛黄的纸张中。1959年,庞叔令的父亲庞增和代表庞家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了137件家传古画,其中就包括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
直到2025年,她偶然发现这幅已被捐赠的画作出现在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预展上,估价高达8800万元。
而南京博物院给出的解释是,这幅画早在1997年就被鉴定为“伪作”,并已通过“划拨、调剂”程序处理。
01 事件爆发
一场涉及文物鉴定、捐赠权益和博物馆管理的复杂纠纷在公众视野中徐徐展开。南京博物院馆藏的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的消息引起了文化界和收藏圈的轰动。
庞叔令发现捐赠文物竟在拍卖会上出现后,立即向南京博物院提出查看所有捐赠藏品现状的要求,却遭到冷处理。
直到2024年10月,她才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博物院履行告知义务。
经过法院调解,2025年6月底,庞叔令终于进入南京博物院库房核验。结果令人震惊:137件捐赠藏品中,有5件不见了,其中包括那幅估价惊人的《江南春》图卷。
02 法律困境
从法律角度看,这场纠纷的核心在于捐赠文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民、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自交付之日起即属于国家所有。
这意味着,庞家在1959年完成捐赠后,这批书画的所有权已正式转移至国家,南京博物院只是作为国家授权的保管单位行使管理职责。
南博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 从物权法角度看,这为庞家后人追回原物设置了较高的法律障碍。
03 博物馆的处置程序
南京博物院对这批画的处置过程长达数十年,暴露了博物馆管理中的程序漏洞。南博声称,这些画作经过两次专家鉴定。
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组织的全国书画鉴定专家组到南博进行鉴定,认为“江南春图卷,伪”。第二次是1964年6月,另外三位专家再次鉴定,同样认定“仇英江南春图卷,假”。
直到1997年,南博才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进行调剂”。同年,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而整个过程中,庞家人毫不知情。从20世纪60年代鉴定为“伪作”到90年代决定划拨、调剂,直至2001年销售,跨越了三四十年的时间,南博从未主动告知捐赠方这些重要信息。
04 捐赠人权益
尽管文物捐赠后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捐赠人仍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南京博物院在改变捐赠画作用途后,长期未告知捐赠方庞家,这一行为不仅引发了信任危机,更不符合慈善捐赠的诚信原则。
庞叔令的代理律师尹志军指出,南博在作出“划拨、调剂”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05 新法规追溯力
2018年6月29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拟将接受捐赠的馆藏文物作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与捐赠人约定的协议办理;无约定协议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
第七条规定,处置过程应当有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然而,这一规定发布时间远远晚于南博处置争议画作的时间。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该《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则不能直接适用于评价此前的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处置行为完全正当。行政机关及公共文化机构在管理国有资产时,即便在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的时期,其行为也应当遵循当时有效的基础法律法规,并符合管理职责所要求的审慎、合理及程序正当等基本原则。
06 追回可能性
庞家后人能否追回已拍卖的文物?从法律实践看,直接追回原物面临多重挑战。
核心难点在于,如果画作已经流转到善意第三人手中,现行法律可能保护现持有人的所有权。从1997年以6800元价格出售给个人藏家,到2025年在拍卖市场以“真迹”身份高价成交,这幅画作经历了至少两次物权流转。
若无法证明后续买受人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基于“善意取得”制度,现任持有人的所有权可能受到法律保护。
但这并不意味着原管理单位无需承担责任。若其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处置过程不够公开审慎等行为,构成管理过失,应对由此给捐赠人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7 制度性反思
南京博物院“捐赠门”事件暴露了我国文物捐赠领域的制度短板。目前没有专门的博物馆法或文物捐赠法,律师处理相关纠纷只能依据《民法典》《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一般性法律。
“部分博物馆将接收捐赠视为提升馆藏规模的重要途径,却忽视了后续的管理责任,包括对捐赠人的信息反馈、藏品处置的程序规范等。”业内人士指出。
我国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文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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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博物院库房深处,那些见证了中国书画艺术传承的作品静静躺在恒温恒湿的环境中。而仇英《江南春》图卷的传奇命运远未结束。
2025年11月20日,庞叔令状告南京博物院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她的核心诉求之一是要求南京博物院说明五幅“消失”画作的具体流向。
该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将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文物一旦捐赠入库,便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公共财产,而非任何机构可随意处置的私产。这场官司的结局,将直接影响未来中国人捐赠文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