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冯某浩的投诉诉求,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市级层面综合研判机制。经查,自平台成立以来截至12月1日,冯某浩已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4432次、举报46次;2025年以来截至12月1日,在全市投诉180次,仅2025年10月至11月期间,冯某浩在本市通过累计发起投诉超过50起;从投诉内容看,冯某浩反复针对多类小金额商品的标注信息规范性问题进行投诉,投诉文本呈现格式化特点;在前期部分同类投诉已获得退赔的情况下仍集中针对同一商家或同类商品反复发起投诉,不同于一般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知假买假,牟利性目的明显。
经综合研判,冯某浩的投诉行为呈现短期内高频次、知假买假、文本高度格式化等显著特征,其购买目的明显超出了消费者正常的生活需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