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鼓励设置“拼假式”春秋假:“五一”前可放春假,“国庆”前可放秋假
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并给出具体建议:可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前的3个工作日、以及“国庆”节前的3个工作日,分别设为春假和秋假。
这一安排若落地,将与法定节假日自然衔接,形成“3天春假+5天五一长假”以及“3天秋假+7天国庆长假”的灵活假期组合,为学生家庭提供更充裕的出行、实践与休息时间。
目前,省内已有南京、泰州、无锡等地先行试点。随着省级层面的明确鼓励,更多城市或将跟进,推动中小学假期制度进一步优化。
当时这一消息传出,不少家长立刻展开了热议:“江苏哪里最有条件试行?这还用猜吗?”也有家长算起了日子:下学期本来就是“超短学期”,在校时间满打满算可能都不到90天,要是再加上春假,轻轻松松又“减负”三天——对孩子来说,简直不要太开心!这下真成了“月月都有小长假”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