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费(学生儿童个人免缴,费用已纳入居民医保年度缴费)。
失能条件: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专业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的人员。
特殊群体覆盖:
1.0—6岁失能儿童:可凭三级医院诊断报告直接申请评估,享受专属康复服务;
2.认知障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及肢体残疾程度中度受损且认知能力重度受损的,可判定为重度失能并享受待遇;
3.异地居住人员:在南京参保、在苏州、南通等省内城市长期居住的,可享受异地待遇,后续将覆盖全省。
(一)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申请渠道(线上+线下):
1.线上: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业务办理 -长期护理保险)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模块)提交申请,无需跑腿;
2.线下:异地居住人员可前往当地承办机构服务柜台咨询办理,南京本地参保人也可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申请,委托办理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3.评估实施:申请提交后,承办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业评估人员上门,依据统一标准(含认知、感知觉与沟通等维度)开展评估,通过“评估操”简化流程,提高老人配合度。
4.结果确认:评估结果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参保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限1次),复评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服务签约与生效
1.评估通过后,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上门服务或入住定点机构服务;
2.选择居家服务:从全市定点机构中选定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频次等细节;
3.选择机构服务:直接入住定点护理院、养老机构,由机构协助完成待遇备案,无需个人额外办理;
4.异地服务:南京参保人在试点城市居住的,实现“零奔波、跨城通办”,评估互认、待遇直接结算,全程最快14天即可生效。
(一)居家上门服务
1.基础生活照料:头面部清洁、洗发、沐浴、理发、帮助进食/水、整理床单位、翻身拍背、排泄护理、如厕协助等日常刚需服务。
2.专业医疗护理:血压测试、用药指导、压疮护理、鼻饲照护、人工取便、导管护理等医疗相关服务;
3.辅具适配服务:可申请电动护理床、静态防褥疮床垫、翻身器、手动轮椅车、成人纸尿裤、护理垫等10类辅具的租赁或购买,涵盖租赁类3种、购买类7种。
(二)入住机构服务
1.定点机构提供24小时集中照护,包括基础生活照料、专业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安全看护等全流程服务;
2.针对认知障碍老人提供专项照护,延缓功能衰退、防范意外风险;
3.机构内按需配备合规辅具,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无需个人单独申请。
居家服务补贴:
照护补贴:每月享受30小时专业服务,基金按50元/小时结算,每月最高补贴1500元,80岁以上、残疾等特殊群体可增加服务时长;
辅具补贴:辅具费用由基金支付85%,个人仅承担15%,年度最高报销5000元。例如租赁电动护理床,个人每天仅需支付2.25元,年度成本仅800余元。
入住机构补贴:基金按70元/天标准结算,每月最高补贴 2100元,直接抵扣机构护理费用,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报销方式:费用由长护险基金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无需垫付,个人仅需承担自付部分(如辅具15%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