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当事人秦淮区某食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面积为6.8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属于小餐饮,自2025年7月4日起,当事人在未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以咖啡、牛奶为主要原料的自制饮品制售。同日,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开设了“小巷咖啡alleycoffee”店铺,并上传了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所得1055.96元。
当事人未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从事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制售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上传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026年1月27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于2025年7月16日停止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