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自己的钱,还犯法?” 南京老太取50万,赞助孙子买房,却被银行告上法庭
南京七十多岁的赵老太太省吃俭用攒下50万元,打算给孙子买房。她拿着老伴名下的存折和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取钱,银行未仔细核对便将钱给了她。取款三天后,银行称这笔钱是赵老太太丈夫名下的,她取走属不当得利,要求还钱,否则起诉。赵老太太觉得委屈,双方争执不下,她随后收到法院传票。法庭上,银行拿出存款记录,称家属取已故存款人钱需提供公证文件,赵老太太隐瞒丈夫去世情况有过错,银行审核不严也有责任。最终法院判决,50万元归赵老太太,但她需花5000元办理公证证明夫妻关系并提交给银行,赵老太太为此折腾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