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流程
本次评优采取校级荣誉和院级荣誉同步评选的模式。申报校级荣誉的学生由学院统一选拔并确定推荐人选,将人选名单进行汇总并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校级荣誉评选通知和具体要求请参见南大青年官网《关于开展2026年南京大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tuanwei.nju.edu.cn/a7/5e/c24691a829278/page.psp
院级荣誉参照校级荣誉的评选条件开展评选,部分条件适度放宽。申报校级荣誉但未能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自动参与院级荣誉评选。
二、申报流程
校级荣誉包括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南京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南京大学共青团先进工作者,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院级荣誉包括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法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请参与申报的学生点击链接:
https://table.nju.edu.cn/apps/custom/law-wspy
获取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模板和材料上传链接,并于2026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对应链接中,所提交材料无需盖章、签字,待学院选拔结束之后统一汇总并上报。
三、注意事项
共青团南京大学法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