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
2025年,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制定《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南京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梁金钢博士所提出的立法建议获得采纳。
南京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与高校共建的第一批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基地自成立以来,持续为立法后评估、立法建议征询、备案审查提供智力支持。
今后,南京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将再接再厉,为地方立法提质增效再作贡献,助力法治江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