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震怒!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完成任务,竟通过社会人员诱使6名未成年人,再将他们查获……
2026年4月25日,一份来自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揭开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单位下达的涉毒查处任务,竟与社会人员勾结,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新型毒品的电子烟,再亲自带队“查获”,用未成年人的人生为自己的“业绩”铺路。最终,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参与作案的三名社会人员也一同被追究刑责。
荒唐的“业绩陷阱”:为凑任务,把未成年人拖入毒网
2024年1月,临近涉毒案件查处考核节点,马某眼看指标完不成,心急如焚。他找到社会人员徐某,要求对方提供涉毒线索。可徐某根本找不到符合条件的涉毒人员,两人竟一拍即合,想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造假方案”。
这个方案里,马某负责提供“道具”——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依托咪酯是一种新型毒品,被不法分子伪装成电子烟售卖,吸食后会产生短暂的幻觉和成瘾性,长期使用会严重损伤中枢神经,而未成年人正是这类毒品最易被诱导的目标。徐某则负责“找人”,通过他人联系上6名未成年人,哄骗他们到一家宾馆聚会。
在宾馆里,徐某等人将马某提供的电子烟递给孩子们,只说是“普通的网红烟”“好玩又刺激”,对其中含有的毒品成分绝口不提。6名未成年人毫无防备,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吸食毒品,就这样一步步踏入了马某设下的陷阱。
待孩子们吸食完毕,徐某立刻联系马某。马某随即带队赶到宾馆,将这6名未成年人全部“查获”,顺理成章地完成了自己的涉毒查处任务。从毒品提供、人员召集,到诱骗吸食、现场抓捕,整个过程被马某精心设计成了一场“完美的任务闭环”,可这场闹剧的代价,却是6名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写。
无知的受害者:从未成年到“涉毒人员”,一场骗局毁了青春
这6名未成年人,大多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对新型毒品的伪装毫无辨别能力。他们本以为只是参与一场普通的聚会,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食了毒品,从此被打上“涉毒人员”的标签,人生蒙上了无法抹去的阴影。
在后续的调查中,孩子们坦言,他们自始至终都不知道那支电子烟里含有毒品,只是被“新奇”“好玩”的说辞吸引,才接过了别人递来的烟。可在法律层面,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吸毒,即便主观上没有故意,也需要接受相关处理,更要面对后续的戒毒、心理疏导,以及来自社会的异样眼光。
更令人愤怒的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本应是守护他们安全的执法者。作为派出所副所长,马某本应承担起打击毒品、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却为了个人业绩,亲手将6名少年推向了毒品的深渊,其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律底线,更突破了人性与职业伦理的双重边界。
迟到的判决:五年刑期,难以弥补的伤害
案件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依托咪酯属于毒品,仍主动提供毒品,伙同他人欺骗未成年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且对象为未成年人,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参与作案的徐某等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这一纸判决,不仅是对马某荒唐行为的惩戒,更是对所有漠视法律、践踏职责的执法者的警示。五年刑期,或许能让马某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可对于那6名未成年人而言,这场骗局带来的伤害却难以估量。他们的身心健康、未来发展,都将因这场被精心设计的“业绩任务”,承受长期的影响。
案件背后:当“指标”变成枷锁,谁来守住执法的底线?
这起案件的背后,也折射出基层执法中“唯指标论”的隐忧。近年来,为了推动禁毒工作,多地对涉毒案件查处数量设置了考核指标,初衷是为了压实责任、打击犯罪,可当指标异化为“必须完成的任务”,就容易催生类似马某这样的荒唐行为。
执法的本质是守护公平正义,而非为了完成数字指标。马某的案例,也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当考核压力与职业伦理发生冲突时,如何避免执法者为了“达标”而突破底线?如何建立更科学、更人性化的考核机制,防止“唯数字论”催生形式主义甚至违法犯罪?
同时,这起案件也再次敲响了新型毒品危害的警钟。依托咪酯这类被伪装成电子烟的新型毒品,往往披着“潮流”“无害”的外衣,瞄准辨别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应加强对新型毒品的宣传教育,让孩子们认清伪装毒品的真面目,学会拒绝陌生人递来的不明物品,远离毒品的陷阱。
五年刑期,或许能惩戒一个失职的执法者,却难以挽回6名未成年人被伤害的青春。希望这场荒唐的“业绩闹剧”,能成为一个警示:任何时候,执法者的权力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永远比冰冷的数字指标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