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友会理事
理事会是校友会未来发展的核心力量,由热心校友工作、在各自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校友代表组成。校友会理事应当满足下列条件,经推荐或自荐并由本人登记后,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产生:
(1)在北京理工大学(含其前身)学习或工作过,目前在南京工作、学习或生活;
(2)拥护校友会章程,热心校友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在校友中有较好的影响力和代表性,积极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4)有意愿、有精力作为校友会理事参与相关工作,且不存在影响履职的限制条件。
(二)校友志愿者
校友志愿者是校友开展活动的中坚力量,在校友会秘书处的组织下,参与校友联络、服务、活动组织等工作。校友可以自愿报名并根据意愿和专长承担相关工作。
(三)“校友之家”
“校友之家”是校友开展活动的经常性场所,也是促进校友情感交流与资源共享的专属空间,由校友会筛选、推荐,并经学校审批后统一挂牌。校友或校友企业如有适合空间,可以自愿申请,为校友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