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三圈”注册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2025年3月,权利人发现南京某销售中心擅自在产品包装及宣传中使用近似标识,遂向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维权。因双方诉求分歧较大,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南京市知调委介入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核查事实、释法明理,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权利人重在维护品牌权益,被申请人则因经营困难希望降低赔偿成本。调解员引导双方打破对立思维,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就整改措施、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圆满化解纠纷。
本案是“行政委托人民调解”模式的生动实践,既发挥了行政机关事实认定、证据固定的专业优势,又体现了人民调解柔性解纷、节约资源的制度价值,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兼顾了小微经营主体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