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能力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函〔2026〕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陈陵路50号
招标范围:包括原肿瘤科病房楼出新提升工程、住院部病房楼出新提升工程、室外工程改造出新。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装修改造、结构加固、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专项、拆除等。
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8606936.79元
工程规模:2#住院部病房楼,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5883平方米,建筑高度:18.95m。8#肿瘤科病房楼,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877.39平方米,建筑高度:16.30m。
结构加固部分合同估算价约269万元。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范围含结构加固,满足技术复杂要求。
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4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排名末尾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原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时,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