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准:南京最低工资上调
12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其中,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分别涨至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同步提高,三类地区分别升至25元、23元、21元。此次调整适用范围广泛,涵盖江苏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顶岗实习和勤工助学学生报酬也有明确规定。需留意,加班工资等不纳入最低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投诉举报或依法维权,政策详情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查询。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