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