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建华案。2003 - 2021年,郑建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1.56亿余元;2007 - 2008年伙同他人侵吞公款215万元;2018年挪用公款7亿余元未归还;2015 - 2021年滥用职权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法院认为其构成四罪,本应判处死刑,但鉴于部分受贿未遂、赃款基本追缴等,最终决定执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没收财产,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郑建华,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籍贯江苏南京,全日制大学,工学学士,在职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来源:“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