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教师招聘”模块。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及江北新区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部分招聘岗位需报名到校,合并招聘岗位须报名到组,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1月16日8:00至1月20日16:00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2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2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6年应届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②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024届、2025届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符合条件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以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职称证书和获奖证明等材料。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5)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专业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11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视情况另行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