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下午,南京大学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行政南楼12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刘淼主持会议,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二级纪委书记、二级党委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同志列席会议部分议题。
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会议重点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学校“十五五”良好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通报了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室联系二级党委、二级单位调整情况;开展了2025年度学校二级党委、二级党委书记述责述廉评议、二级党委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评议、校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评议和校纪委副书记工作述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