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南京发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治理工作(2026年第一期)的通知》,要求在“南京专区”①存在外地挂网低价或②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挂网价格的耗材产品(不含带量采购),于1月28日9:00-2月6日17:00确认低价。
企业相关产品降价幅度≥30%的(外地挂网低价的降价幅度不计入),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医保对接及相应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并纳入“优先采购”类,参照集采中选产品管理。
企业相关产品不响应、未申诉及申诉不通过的,按采集的低价调整挂网价格。属于外地挂网低价的,暂停挂网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