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公安招聘辅警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为南京市公安辅警门户网站(https://njfj.njga.gov.cn:8888/portal/index.html)和“南京公安”微信服务号,招聘工作由南京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非上述渠道发布的考务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2.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南京市公安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为正式毕业状态,学历以取得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专业以《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不可参加报名。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资料、以及电话不畅通、屏蔽短信、无故挂断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未按时到达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此次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南京公安辅警招聘工作已建立运行“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入库管理,入库人员在3年内无法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
应聘人员纳入“南京公安辅警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的;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的;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公安辅警,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