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苏州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苏州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建材料评价和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综合考核,审核拟录取名单,处理申诉和复议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6年苏州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uda.edu.cn/84/74/c8385a689268/page.htm。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硕博连读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含一、二、三年级,不含延长学习年限人员),学术学位各专业博士点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绩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取得国(境)外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⑥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作为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
②在英文期刊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外语是小语种的考生,其外国语水平由苏州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本科和硕士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专业。
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已获《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③所申请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提交:考生于2026年2月6日10:00—2026年3月2日17:00将本人申请电子版材料提交至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并缴费。报名系统网址、缴费方式、学制、学费、材料提交清单、推荐信模板和思想政治考核表模板等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苏州大学2026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纸质版材料提交(仅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苏州医学院3月中旬在官网公布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
3.考生须及时关注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网站和所报考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如有疑问可进行电话或邮件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实施细则第七部分。
五、考核流程
(一)资格审查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所有报考人员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二)材料评价(“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形式由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考核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
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
加强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考核(占20%)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与水平,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英文文献阅读等。
3.科研能力考核(占30%)
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包括: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4.专业水平考核(占50%)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背景与专业水平,包括: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热点问题、前沿进展等。
六、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申请-考核”制: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八、其他事项
1.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电话0512-65884128。苏州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5880299,电子邮箱:hyj84@suda.edu.cn(本邮箱为投诉督查邮箱,如考生咨询博士报名、材料提交、综合考核等问题详见细则第七部分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邮箱)。为便于核实查证,客观公正处理异议,异议内容请附相关证明材料,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