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报考单位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
(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硕博连读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含一、二、三年级,不含延长学习年限人员),学术学位各专业博士点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
(2)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获得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取得国(境)外大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③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④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⑥取得其他突出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作为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
②在英文期刊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含录用);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报考外国语学院以及外语是小语种的考生,其外国语水平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本科和硕士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专业。
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已获《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③所申请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相近。
(5)报考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博士(定向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单位该专业计划数的30%),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③来自卓越工程师学院理事单位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且考生所在项目团队与所报考导师团队有研发项目合作。
④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或取得不少于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⑤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出具证明。
(6)报考体育专业学位全日制定向博士(定向生人数不超过招生单位该专业计划数的30%),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②具有较好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报考领域(方向)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③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代表作。
④为国家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硕士研究生,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⑤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