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有关情况的声明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6年第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3个国家质检中心的公告》。公告中涉及“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该中心名称未包含地域后缀。为避免引发行业误解,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下称“南京质检院”)郑重声明如下:
一、南京质检院与被撤销的“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无任何关联,请社会各界予以区分,避免混淆。
二、南京质检院“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相关资质合法有效。目前,中心各项检测业务开展正常,资质状态稳定。
南京质检院始终遵循“公正、科学、规范、高效”的质量方针,以精准的检测、严谨的态度,为政府履责提供技术支撑,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为社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若有发布涉及南京质检院的不实或者误导性报道,给南京质检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南京质检院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特此声明。
NQI南京质检院联系电话
400-863-6677
官方网址
https://www.njqi.org.cn/
国家质检中心名录
http://cma.cnca.cn/cma/base/tBzNationalCenter/indexList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2026年2月11日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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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NQI南京质检院公众号
编辑 / 质量基础设施NQI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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