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我校校测费用60元/人。
2.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我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文科类专业4700元、理科类专业5300元。
3.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经南京市发改委备案,我校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1000元/人。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4.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者,按《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 号、苏价费[2006]319 号、苏财综[2006]57 号)执行。
5.具体收费明细和资助政策介绍,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