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南京钟女士通过摇号,在南京保利江汇小区购买了一套总价440多万元的精装期房。可在2024年10月收房时,房屋糟糕的采光状况让她傻了眼。钟女士向《零距离》栏目反映问题后,记者也实地走访,在缺少阳光的情况下,钟女士的房屋确实给人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相关链接:“保利江汇”一楼精装房“黑”到无法住人!负责人放话:可以起诉!)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房屋北侧不到两米的位置,一堵约5米高的实体入户大厅墙,把厨房、卧室和两个卫生间的窗户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在中午阳光最好的时段,房屋南侧客厅阳光明媚,北侧的房间却昏暗无比,必须长时间开灯才能正常生活。

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卧室、厨房等空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而钟女士家的房子,明显达不到基本居住要求。
此外,房屋北侧天井内的下水道排水沟采用镂空式窨井盖,污水排放后会滋生大量蚊虫、散发难闻异味,无法正常散出,导致北侧房间和厨房后期根本无法开窗通风,居住环境大打折扣,舒适度和安全性都无法保障。

和钟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同小区另外两位一楼业主,三户业主均以正常备案价全款购房,并非所谓的特价房、折扣房。业主们表示,从看房、选房到签订购房合同,销售人员从未提及窗外会有实体墙遮挡,合同和不利因素告知书,也没有进行明确标注和说明。

发现问题后,钟女士多次找开发商沟通,但对方的强硬态度让他们很寒心。不仅拒绝到现场查看,还明确表示协商不了,让业主们直接去起诉。无奈之下,2025年年初,钟女士和另外两位业主将开发商——南京保迪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一楼入户有个实体墙,挡住了北边房间、厨房以及卫生间,开发商没有任何告知,因为是期房,期间也看不到的,拿房后发现存在重大的影响和隐患。
法院于2025年1月立案受理,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实地勘查,比对户型图纸与现场情况,详细核实房屋受影响程度。庭审中,开发商辩称,已经在《江汇花园住宅红线内外情况告知书》里提示过“连廊或通风井可能影响采光”,业主也签了字,已经尽到告知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提供的告知书,只笼统提示了消防连廊的影响,没有明确告知窗外是实心墙体并形成封闭空间,普通购房者根本无法预见遮挡会如此严重。同时,该楼栋只有一楼业主受高墙遮挡,二楼及以上户型均无此问题,但开发商给所有业主的告知书内容完全一样,没有针对一楼户型做单独、具体、详细的说明。

南京市民钟女士
合同上是有平面图的,但是没有单独口头告知,开发商用的格式化的合同。最终法官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明显的采光、通风缺陷,直接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效果与市场价值,开发商在销售期房时,未尽到详细的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该实体墙属于楼栋入户大厅结构,改造和拆除的可能性极小,最终依法判决,开发商按照房屋总房款的15%向业主进行赔偿。


南京市民钟女士
按照房价的总款15%赔偿,房价总款是417万,加上精装修28万多,15%的话应该拿到67万多,全部到账,感谢媒体。
零距离记者了解到,除了钟女士之外,同期起诉的另外两位业主也已经按照相同标准拿到了赔偿款。这起案件的判决,明确了开发商在期房销售中,对重大不利因素需履行单独、详细告知的义务,也为有类似遭遇的购房者,提供了维权的方向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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