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杭州市余杭区住建局、区财政局:3月6日起至3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全区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给予每套5万元补助。
2、郑州市城乡建设局:3月6日就《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拓宽抵押质押的种类和范围。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给予支持,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南京又发钱了!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新政来了
日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两项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通知,分别是《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和《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操作办法》,最高10万生活补贴!租赁补贴扩围!
划重点:
①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②住房租赁补贴补贴覆盖范围扩大
扩大大专生补贴覆盖范围方面,对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专学历全日制毕业生的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在我市人工智能(软件)、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就业的大专生每人每月600元。
延续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方面,对到在宁高校院所、国防科工单位工作的世界前200强高校博士,到在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世界前200强医学类院校博士,按照20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
继续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提标方面,对我市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新引进的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发放补贴;对人工智能(软件)企业新引进的重点大学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学士每人每月720元发放补贴。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原文如下: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
宁人社规〔2026〕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加快打造高水平引聚人才平台的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提升补贴精准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大专生补贴覆盖范围
对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大专学历全日制毕业生的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在我市人工智能(软件)、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就业的大专生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连续参保首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6年7月1日申领。
二、延续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对到在宁高校院所、国防科工单位工作的世界前200强高校博士,到在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世界前200强医学类院校博士,按照2000元/月发放租房补贴。
三、继续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提标
对我市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新引进的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发放补贴;对人工智能(软件)企业新引进的重点大学学士及以上毕业生,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400元、硕士每人每月960元、学士每人每月720元发放补贴。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四、调整购房判断计发规则
为做好人才房票政策衔接过渡,申请人自有住房判断口径调整为“申请当月,符合条件且在宁无房的计发补贴。”
五、部门职责
(一)人员身份认定
市人社局负责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参照上一年度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等权威机构认定的世界前200强高校名单,确定高校范围,形成世界前200强高校和前200强医学类院校名单库,实现信息系统自动判断。
(二)就业信息认定
1. 针对高层次人才,依据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提供的《在宁普通高等学校名录》《在宁科研院所名录》《在宁科工类院所名录》《在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名录》等进行申报人员就业单位的认定,各部门定期做好数据更新和业务口径解释工作。
2. 重点领域规上企业,依据市发改委提供的重点领域目录,结合市统计局规上企业名单和年度预算规模确定,定期做好数据更新。
3. 为确保政策连续稳定,在新旧重点领域规上企业目录过渡期内,相关审核与补贴发放工作可参照现行目录执行。
六、其他事项
1. 补贴资金由市对各区(不含江北新区和比照执行的浦口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对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补助50%,对其他区补助30%。
2. 建立实施容错免责及资金追回机制。因信息数据校验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的操作错误,对经办人员予以容错免责;因主观故意造成补贴资金流失的,不纳入容错免责范围。资金错发、多发的,由各有关部门协助各区人社局负责追回。
3. 本通知由市人社局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
4.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我市此前有关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仍然继续执行,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遇有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操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降低我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加快打造高水平引聚人才平台的行动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补贴对象和标准
第二条 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或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第三条 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
第三章 申请条件和时限
第四条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 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第五条 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其中:
1. 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6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6年7月1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一年半内。
2. 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12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7年1月1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两年内。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限内申领补贴。错过申领时限的,不予补发。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七条 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第一笔补贴需自主申请,审核通过的,第二笔补贴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发放。申请时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获取。
第八条 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笔补贴均需自主申请,申请时需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核实工作经历。
第九条 市人社局负责申报审核系统开发维护管理、对接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审核、社保比对、政策兑现,监管涉及申领补贴的虚构劳动关系等违规行为。市数据局负责推进相关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市税务局负责比对反馈各在宁用人单位(正常户)纳税登记所在区域。
第十条 审核通过后,各区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江苏省社保卡金融账户。市对各区(不含江北新区和比照执行的浦口区)补助所需补贴资金的25%。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建立异常问题处理机制。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市、区相关部门受理复核后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建立实施容错免责及资金追回机制。因信息数据校验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的操作错误,对经办人员予以容错免责;因主观故意造成补贴资金流失的,不纳入容错免责范围。资金错发、多发的,由各有关部门协助各区人社部门负责追回。
第十三条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补贴的,依法追究有关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情况有变!麒麟 “中科系” 配套用地发现商周遗址
江宁滨江已建成住宅改商业
3月3日,南京市麒麟科创园4个拟征(转)用挂牌地块(地块2)考古发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公告指出:项目为南京市麒麟科创园4个拟征(转)用挂牌地块(地块2)的考古发掘服务,采购范围涵盖对商周遗址的发掘工作,预计发掘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
项目预算金额为216.556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3-16。
南京市考古研究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确有此事。目前,考古发掘相关事项正处于初步准备阶段,还未开始勘测。
该遗址所在地块位于麒麟科创园天旺路以南、山泉路以西(地块2),是中科系配套地块。
此前,南京规划局发布了该地块调整的批后公示:
将科研设计用地调整为纯科研用地并配备职工公寓,为的便是“发挥重大科创平台引领效应,促进“中科系”高端创新资源转化,保障省重大项目落地”!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江宁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NJNBf010—18规划管理单元图则修改(公众意见征询),将从原住宅地块新切分出一部分商业用地。而该地块就位于盛江花苑金桂园南区小区内。规划变更如下:
一是优化用地边界。结合权属将18-12地块切分为18-12、18-15两幅地块。
二是完善控制性指标。原18-12地块用地面积由9.88公顷调整为7.99公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新切分出的18-1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1.89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5米,绿地率仅5%。
三是增加控制条文。18-15地块内现状建筑予以保留。
这意味着,这个已建成的居住小区,近1.9公顷的土地将正式变更为商业性质。
盛江花苑金桂园南区位于江宁滨江核心区,周边有中国铁建原香颂、汝悦名著、恒信珑湖国际、大华锦绣前程等多个商品房小区,人口聚集,居住氛围浓厚。
这也从侧面说明,江宁滨江的人气正在快速聚集,对商业配套的需求愈发迫切。而此次规划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片区商业服务设置。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新闻广播等
关于《南京房协买房卖房服务中心》
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牵头,联合《辉哥说楼市》专业团队,整合楼市专家、咨询机构、房地产媒体等各类资源,为买房人和开发企业搭建房源信息平台、提供买房卖房咨询与交易服务,助力“每一位买房人都买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实现“安居南京、宜居南京、优居南京”的南京梦。“辉哥”领衔专业团队: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市房地产新媒体专委会主任,7年南京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理论积淀,6年万科等品牌房企实操经验,16年房地产协会行业领导历练,南京楼市活地图,南京楼市首席专家、政府顾问、买房导师,中央省市媒体楼市评论员,买房人心目中的楼市一哥。① 房源信息发布② 买房咨询③ 一对一个性化(买房卖房、资产配置)定制方案④ 专业买房讲座⑤ 看房团⑥ 房源带看⑦ 团购、买房优惠⑧ 粉丝卖房⑨ “辉哥买房群”入群交流⑩ 交易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