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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驻地在长乐路131号的民国江宁地方法院,曾经关押、审判“第三共产国际战士”牛蘭夫妇,成为一起轰动世界、万人瞩目的“牛蘭案”事件。本文介绍其经过和国内外人士营救活动,以供今人了解秦淮区这块土地上的革命斗争史。

被捕和受审
1930年2月15日,一对外籍男女,由柏林途经莫斯科、哈尔滨、大连到上海,分别住在四川路255号和49号。男的就是牛蘭,时34岁,无国籍;女的名叫汪得利曾,时36岁,无国籍,他俩以夫妻相称。他们是受第三共产国际派驻上海的,牛蘭来上海后任太平洋商务公会驻华办事处主任及第三国际东方部主任,以经商、教习为掩护从事国际共产主义革命活动。他们的行踪,引起国民党警察当局的注意,特派西探目哥尔特密查,侦悉认为该二人系共产党人。1931年6月15日晨,二人先后被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抓捕,略讯一过,当即被引渡至淞沪警备司令部。6月29日晚押解到江苏省高等法院二分院(上海分院),后又以案情重大,于8月15日由上海警备司令部派员率带武装士兵20名,由沪押解至南京,羁押在江苏高等法院。1932年3月12日寄押至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今秦淮区长乐路131号)。

牛蘭夫妇被捕后,不但国内注意,且为国际间所瞩目。 1932年5月3日蔡元培先生电请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将牛蘭案公开审判,以防暗遭不测。他俩在看守所羁押四个月以后,江苏省高等法院称:在上海查获牛蘭夫妇接受第三国际指挥之秘密文件有600余件,故于1932年7月5日,以“危害民国罪”,在江宁地方法院(长乐路131号)民事大庭公开审判。江宁地方法院民事大庭可容旁听者百余人。当时牛蘭案为各方所重视,开庭旁听者众多,为避免人满为患,特制发了旁听证,以持有该证者方得入庭旁听,否则禁止入庭。庭审时国民党中央党部、外交部、司法部、司法行政部、军政部等机关,均派员前往旁听,首都警察厅派干线警察60余人前往布防保护。
牛蘭夫妇因坚持移转管辖问题(认为他们是在上海被捕的,应在上海庭审)和聘请外籍律师问题,未得批准,庭审时默不作答,使庭审数次告停。1933年8月19日,法院在牛蘭夫妇没有作答的情况下,列出所谓“十大罪状”,开庭宣判,牛蘭夫妇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被送交到江苏第一监狱(老虎桥监狱)关押。

国内外营救
牛蘭夫妇对送到南京来庭审,非常愤慨,1931年7月2日开始绝食,以示抗争。7月7日订立遗嘱,抱定必死之心。当时宋庆龄女士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亲自出面营救,由蔡之培、杨杏佛二人向江苏省高等法院具保,请暂准保释,移沪就医,后因司法行政部正、副部长因为此案棘手而辞职,暂未保释成功。牛蘭夫妇绝食近半月后,身体越来越虚弱,面部瘦削,已脱人形,双眼微闭,不辨人物,神智时清时聩,生命垂危。此时,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三人再次联名具保。7月16日夜宋庆龄女士,特从沪乘车来南京,17日晨一到南京后,随即会同杨杏佛先生到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探视牛蘭夫妇,告以再度请保之意,并给予安慰,牛蘭夫妇深表感激。因牛蘭夫妇身体状况,不能移至上海医院,当晚九时宋庆龄女士等人亲自将他俩送至鼓楼医院治疗。他俩在医院住了十九天后,健康得以恢复。出院后牛蘭夫妇继续坚持和国民党司法当局作斗争。在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引起了国际上的注意,美德意法各国著名作家和学者,屡次向国民党当局出席国联总代表提出要求,表示希望能特赦牛蘭。但国民党政府和司法当局仍置之不理。

1933年12月20日起,牛蘭夫妇再次绝食,并留下遗嘱:“将其财产和孤儿,均由宋庆龄女士保管和收养。”1934年1月14日再次被送医院治疗,1月17日再次被送回狱中看押。1935年11月当时报载牛蘭夫妇仍在狱中。我们在金陵图书馆,查阅了1935年12月至1937年11月的“中央日报”尚未查出关于他俩在狱中的最后消息。据秦淮老人仇良矩先生回忆,牛蘭夫妇最终被特赦出狱。其详情尚待继续查找并补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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