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 一流的学术背景: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具有1年及以上的境外一流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的研究动态。其中,准聘副教授和准聘助理教授分别要求博士毕业从事学术研究4年以上和2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4. 出色的教学能力:具有胜任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英文教学能力,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 突出的科研成果显示度与未来科研发展潜力:在相关研究方向有较为系统的研究积累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创新性研究成果,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6. 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未满40周岁(即指1986年3月12日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上的日期为准。如申请人已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7.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