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智银科创中心关注我们~

雨花台区高质量人口人才政策12条之
“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申领流程指南上线啦
快来一起了解详情吧


条款内容
加大安居支持力度。在雨花台区就业且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条件的A、B、C类人才,购买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对象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条件,经认定为A、B、C类人才。
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028年5月,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常态化提交申报。
申报方式
申请人新购商品住房应在网签备案完成之起60天内前往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竹影路5号1栋)区住建局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及时雨政策资金全过程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补助资格,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新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90天内,前往区住建局受理窗口办理补助费用申领并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补贴发放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房屋属性、网签备案时间、补助金额、不产权证、证明材料等信息,审核确认后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
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窗口:
52867889
线上平台操作流程
①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及时雨政策资金全过程服务平台”

②点击“我的”——“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输入个人用户信息登录,如未注册,需先注册账号

③点击“首页”——点击“人才安居补助”,点击“我要申请”

④填写基本信息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⑤填写购房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⑥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提交”

来源:区住建局
2025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公告内容
根据《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 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其实施细则,现发布2025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1、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掌握国际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企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申报条件
(一)创新类
1.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应为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成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企业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宁创办。
(2)属于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的企业。
(3)拥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市级引才计划资助30万元以上。
2.创新人才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类引进优秀人才可放宽至硕士。
(3)拥有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4)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从南京以外地区新引进到我市工作,并已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入选后须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应不低于1万元,且在支持期内薪酬月均标准不得降低。
(5)优先支持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创业类
1.申报企业
(1)企业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南京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4)企业符合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有2名以上非股东参保员工。
2.创业人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至2025年8月31日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研发、技术技能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创办企业应于上述期间内注册成立。
3、其他事项
1.对于龙头和领军企业引进年薪超过100万元的技术和管理类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项目支持。
2.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申报:
①引进单位内部跨区域人事调动的。
②原在我市境内工作,离开我市不满三年的;创新类人才上一家单位和引进单位是同属一家控股公司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是母子公司关系等。
③已获国家、省、市同类型人才项目支持的。
④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或多个创新人才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年度申报其他类别的市级人才计划的。
⑤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进行申报的。
⑥其它可能影响到申报资格的。
4、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2025年紫金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2.申报方式
人才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对照申报通知的要求,据实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装订成册后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创新类按照一式3份,提交至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创业类按照一式3份,提交至各区(园区)工信部门。
关于印发《南京市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加快打造高水平引聚人才平台的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海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集聚,激励广大留学人员在宁创新创业,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含海外博士后)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人员。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三条 发挥南京留交会、“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等品牌效应,紧扣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招聘对接、项目洽谈等,定期开展赴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吸引留学人员及海外创新创业项目在宁发展。其中,“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获奖项目,符合条件并经专家负面要素评估通过后,纳入项目支持。
第四条 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每年资助一批留学人员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发,给予A类项目10万元、B类项目5万元和C类项目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五条 开展部、省、市高成长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认定,对入选市级及以上留学人员扶持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专家咨询、创投对接、推介宣传、疗休养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 优化留学人员服务,结合国际人才街区建设,做好相关留学人员的认定工作,按规定发放研习补贴。推进留创园建设,定期开展留创园绩效评估,拓展“留宁佳”留创园服务联盟功能,为留学人员和企业提供招聘、培训等各项服务。
第七条 加强市、区两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通过专家工作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从事项目研发和科研攻关的,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此前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关于印发《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引才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为企业引才荐才,推动高层次人才向企业集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加快打造高水平引聚人才平台的行动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二条 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际支付引荐主体佣金或奖励的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1. 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
2. 海外高层次人才:拥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近2年首次引进到我市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宁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年薪水平不低于40万元,且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为我市D类及以上人才。
3. 引荐主体单位: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在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具备高层次人才、项目引进及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引荐主体个人: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为我市D类及以上人才。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三条 企业、引荐主体、引进人才三方签订引荐协议并成功引才,按照实际支付佣金或奖励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引才项目最高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四条 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实施,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发布申报通知。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第五条 市人社局根据区人社部门审核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评议,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引进海外人才层次、引荐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衡量,确定补贴发放对象,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条 企业应当对引进海外人才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企业,追回补贴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企业已享受引才用才示范单位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重大创新平台可参照企业享受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
第八条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由市与享受资助企业纳税所属区分级负担,其中:市对江北新区(含浦口区)承担20%,对建邺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溧水区承担30%,对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六合区、高淳区承担40%。
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此前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智银科技创新中心成立于2020年,由智银科创园(南京)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一期2700㎡,二期18000 ㎡,三期70000 ㎡,打造以园区运营、成果转化、投资三大要素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体。主要业务分为三大版块:
园区运营:依托高校、科研院、政府、园区,形成创新动能,引导整合产业链,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区。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主要以高校科研成果为依托,政策引导资金为导向,创业服务为根本,园区载体为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投资业务:专注于物联网、新兴科技领域的早期科技类公司投资。智银科创中心致力于帮助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全国布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地方政府产业升级,促进企业研发升级改造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企业入驻:18610056873 杜女士

科技服务:19531568735 李女士

创业活动:18501200082 王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