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刚结束,迎来了崭新的一年
今年有意向来南京找工作的小伙伴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
目前的社保参保基数哦~
提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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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的社保主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另外还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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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
当前江苏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信息来源: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9/18/art_77263_11643402.html
图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工社保缴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2号)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一轮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缴纳要求: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企业必须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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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
职工医保缴费分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两部分。单位缴费费率为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费率为2%。在职职工每月的医保费用统一由单位代扣代缴。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社保缴费:
目前江苏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月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标准)依次为:
4952元(990.4元)
6000元(1200元)
7000元(1400元)
8000元(1600元)
9000元(1800元)
10000元(2000元)
12000元(2400元)
14000元(2800元)
16000元(3200元)
18000元(3600元)
20000元(4000元)
24762元(4952.4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
提醒:前面的数字为缴费基数,括号里面的数字为月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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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