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开展复试组织、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未经研究生院(研工部)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及各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在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上线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

我校今年有少量招生专业接受调剂生源。待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信息及调剂工作通知。

我校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申请。

1.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1日,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负责通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全部为现场复试。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到与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供,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的学历文凭为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等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报到,并进行信息核对、资格审核等。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修读过8门以上报考专业的本科核心课程成绩单;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还须提供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复试费用
复试费80元。考生通过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查询系统在线支付。
4.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由各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考核总成绩。
上级主管部门对考试科目另有要求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5.面试(含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素养、个人志趣与创新潜质,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及提问作答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6.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各学院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并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备案。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8.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复试材料存档
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须做好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做好复试笔试试题(含考生答卷)、面试情况表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总成绩×5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1.5×40%+专业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总成绩×5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1.5×4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
(4)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
(6)复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仅限有该考核要求的学科专业)。
(7)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
(8)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9)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进行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拟录取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应在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学校将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操作。

学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新生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校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畅通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校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或处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信息查询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
2.申诉
考生对学院复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书面申诉。申诉考生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3.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404室
邮编:210023
邮箱:yzb@njnu.edu.cn
咨询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5.本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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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师研究生教育(ID:njnuyzb)
编辑 | 李思妤
责编 | 苏杭
审核 | 李思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