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是应对人口老龄化
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的
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可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有需要的居民一起看过来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
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为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长护险基金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结算:
①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服务
②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
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可同时申请电动护理床、静态防褥疮床垫等辅具租赁/购买服务,基金支付标准85%,支付限额5000元/年。
居家接受照护服务的,提供22项照护服务项目;入住机构的,提供23项照护服务项目,均包含基础照料和专业照护项目。参保人员可通过“自主选择、协商约定”的方式,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确定服务方式、项目、频次、时长等,具体服务项目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按年度缴费,包括个人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两部分。
“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业务办理-长期护理保险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模块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素材来源:南京医保、东山街道民生保障办公室、首善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