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条1946年的老新闻。南京,白鹭洲公园。
1946年春,秦淮河畔的白鹭洲公园。
一个年轻女人倒在血泊里。身上有枪伤,已经死了。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法医解剖发现,她肚子里有一个4个月大的胎儿。
她叫朱兰萍,20岁出头,富家千金。貌美,有钱,还怀了孩子。
是谁杀了她?为什么杀她?
警察来了,法医也来了。
但最诡异的事情,不是她的死。是她的家人。
朱兰萍的家人,没有哭天抢地,没有要求严惩凶手。
他们做了一件事——急着把女儿火化。
尸体还没凉透,证据还没查完,他们就开始催:“快点烧了吧。”
正常父母,女儿惨死,会这样吗?
考古专家没来,但社会学家来了。
1946年的南京媒体,给这起案子起了个名字——“白鹭洲艳尸案”。
“艳尸”这个词,在民国报纸上专指年轻美貌的女性非正常死亡。
朱兰萍死了,肚子里还有孩子。但她的家人,像在害怕什么。
他们怕的不是凶手。他们怕的是真相。
她为什么去公园?跟谁去的?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这些问题,她的家人不想知道。他们只想让女儿快点消失。
白鹭洲公园,后来成了南京有名的“闹鬼”地方。
附近居民说,夜里能听到女人的哭声。有人说看到过一个穿旗袍的影子,在湖边走来走去。
她不是第一个死在那里的女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但她的案子,到今天,也没有破。
她躺在秦淮河边,看着河水从1946年流到今天,躺了快80年。
她的家人早就死了。但她的孩子,也跟着她一起死了。
没有人来认领她。没有人想知道她是谁。
她叫朱兰萍。20岁出头。富家千金。怀了孩子。
然后,她死了。
没有人知道是谁杀了她。也没有人想知道。
参考资料:1946年《中央日报》相关报道、民国南京报刊资料。配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