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5南京市戒烟医院 院址朝天宫江宁府学内
梳理钞库街历史时,在1937年《交通部首都电话号簿》中我们发现,民国南京市立戒烟医院设于船板巷37号、电话51053,而其第一分院,便坐落于钞库街14号,电话51607。
这所分院何时开办、又于何时停办?要解开这个疑问,我们需从南京市立戒烟医院的设立说起。
禁毒序幕
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定都南京,而禁毒,也成为当时政府无法回避的难题。
192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禁烟委员会,张之江为主席,会址设在八宝前街52号和体育里1号。次月,《禁烟法施行条例》正式颁布,为南京及全国的禁烟工作拉开了序幕。
1931年6月,南京市在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内(长乐路北侧糟坊巷)设立戒烟医院,这便是南京市立戒烟医院的雏形。
1932年1月15日至3月15日,中央政治学校四年级法律系学生陈保安、王会文在江宁地方法院实习,他们撰写的《江宁地方法院实习总报告》,为我们留下了这所早期戒烟医院的详细记载:
“江宁地方法院看守所,在检察处之右后方,共有房屋九十三间,内分东、西、南、北四所,北所自去年六月起改为戒烟医院。东所杂居房二十间,民事管收所四间;西所襟居房十九间,独居十二间;南所襟居房二十二间;北所襟居房十四间,独居二间,病室四间,现均改戒烟医院。女所一幢共十间、独居二间、病房三间。计独居房每间一人,襟居房每间五人至七人。中有小运动场一,场之面积宽五丈、长五丈六尺,每日在押各犯轮流运动一次,每运动约四十分钟云。”
此时的戒烟医院尚处于筹备性质,隶属于南京市卫生事务所,却已开启了南京戒烟的第一步。

▲1935南京市戒烟医院 院址朝天宫江宁府学内
1934年2月,南京市戒烟医院正式设立,院址选在朝天宫(当时朝天宫内还设有小学、宪兵医院等),设病床550张。从现存图片来看,医院旧址当在朝天宫江宁府学内。
《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中,详细记录了医院初期的情况:
“本市于廿三年二月奉令成立戒烟医院,广收烟毒犯,姑予自新。嗣首都肃清烟毒委员会成立,划本市为绝对禁烟区。法令一施,拘捕勒戒、自首投戒者接踵,医院顿成人满,因仓卒增设临时医院六处,同时收容量为二千二百余人,辗转数月,乃渐减少,各院随亦次第结束,将所有烟民,均集中朝天宫一处施戒,设病床五百五十位,对于管理及经济,均称允当,一切工作经过详情,曾于廿四年编有报告,公诸社会阅矣。”
随着禁烟工作的推进,戒烟医院也在不断调整布局。1936年1月,为满足有产者的戒烟需求,南京市戒烟医院于下关商埠街设立特等戒烟病室。同年6月,因下关特等病室需用于扩建传染病院,便改租钞库街14号作为戒烟特等病室,这便是南京市立戒烟医院第一分院的由来。因钞库街14号房屋宽敞,分院还兼收女烟毒犯。
《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本院自开办以来,对于受戒烟毒犯,完全免费,虽伙食等亦由院供给,其他衣被等亦均由院置备,自请投戒者,每日仅收住宿费三角,贫苦者更予豁免,经费虽甚拮据,各项设备,亦就其应有尽有。本年一月间,为供应一般不惯大团体集住烟民之需要,随于下关商埠街设立特等戒烟病室,置病床二十位,专收自动及解送纳费之烟犯,使一般具有资产有志戒烟者,不致裹足不前。本年六月,下关房屋为扩充传染病院,乃改租钞库街为特等病室,因该房屋较宽,遂兼收女烟毒犯。”
同年11月1日,因“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南京古物保存库”建设需要(九一八事变后,故宫文物南迁,南京朝天宫被选定为文物保存库所在地),位于朝天宫的南京市戒烟医院奉令迁至船板巷。此时,船板巷总院与钞库街分院共计有戒烟病床700张,规模进一步扩大。
《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载:“至于朝天宫院址,又以故宫博物馆屡请迁让,爰于十月一日奉令迁船板巷,两处现计床位七百张。”
1936年12月,在朝天宫建筑群东侧,一座崭新的“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南京古物保存库”顺利完工。

▲南京市戒烟医院劳动服务队在宫后山劳动 源自《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
南京市戒烟医院的烟民来源多样,“大都由首都警察厅及警备司令部拘捕送院勒戒,或自投司法科转转送来院,亦有直接投请本院予以施戒者。其由其他机关送请入院者,则多系调验嫌疑人”。
据《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记载,医院的收容规模十分庞大:“全年计入院烟民,多至一万另八百六十一名,调验者二千八百三十六名。自成立以迄本年底止,共计入院烟民二万四千一百七十二名。经戒绝及调验无瘾出院者二万三千三百六十一名,在院继续施戒及调验者计八百八十一名。”
为帮助烟民戒除毒瘾后更好地回归社会,1936年3月,南京市戒烟医院设立劳动服务队,同年5月,改由首都肃清烟毒会管理组管辖。服务队设总队长、总队副各一人,下设四分队,各置队长一人,负责管理、指挥、督促等工作。
劳动服务队办事处设于西善桥,第一、二分队亦驻于该处,第三分队设于宫后山,均收容男戒绝犯;第四分队设于保泰街东岳庙,专收女戒绝犯。劳动服务时间起初规定为3个月,后曾减至1个月,但执行不久后仍恢复为3个月,服务期满后,由南京市戒烟医院派员点验开释。
《南京市戒烟医院二十五年工作报告》中,详细记录了劳动服务队的工作内容:
“劳动服务队于本年三月成立后,即承筑西善桥之南河堤,计由平家村至寇家村一段工程,历时三月,始告工竣,嗣又改役挑土工作。及至九月,奉令锄平宫后山之土山,并将其土填塞附近水塘,以该处工程浩大,参加工作者达百余人,卒以苦工之努力,得于本年年底完工。其另一部份苦工,则任捶打石子工作。至于女苦工,或任洗濯缝纫或打石子,视其体力而定,本院院备烟民衣被,如有破坯,均饬女苦工修补,以节公帑。”

▲南京市戒烟医院 源自1935年10月《南京市卫生事务所工作报告》
南京沦陷之前,南京市立戒烟医院被迫停办,医院设施暂存于娃娃桥18号——这处房产为产权人王彬如所有,是一处四进院落,共有大小房屋49间,原为大观楼旅馆。令人痛心的是,南京沦陷时,娃娃桥18号被日寇焚毁,片瓦无存,医院的相关设施也随之化为灰烬。
沦陷期间,南京的戒烟事业陷入畸形发展。1938年11月,日寇扶持的维新政府在南京宁海路设立戒烟医院;1939年6月,戒烟医院改为戒烟所,迁往八府塘。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所谓“戒烟”,不过是日寇推行鸦片专卖制的幌子,实则是对民众的精神与身体双重摧残,让曾经的“全国禁烟模范都市”沦为鸦片肆虐的“毒城”。
1943年6月,日寇将同仁会南京医院(1938年5月3日,日军同仁会南京诊疗班侵占位于长乐路的南京市立医院,改为此名)移交汪伪南京市政府,更名为南京市戒烟医院。
1945年初,中华路三山街西侧望鹤岗开办了一所规模较小的戒烟医院。1949年3月书报简讯社编《南京概况》载:“戒烟医院地址兴中门(注:有误,应为中华门)内中华路望鹤岗。该院于一九四五年初成立,院址甚小,至多能收容六十个烟民。同年七月间,该院曾在安品街七十一之三号租到一座大房子,但被‘联勤总部特约被服厂’所强占。该院人员如左:院长张锦江(前任院长系张庆生);医师陈福基、刘永福;护士长潘瑾;助理员吴景云;事务员李应南、崔筱英;雇员王珞珂。”
1945年11月8日,南京市立医院在长乐路原址复办。
无论何时,唯有远离毒品,方能守护生命与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