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试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5月23日上午9:00-11:00(书法理论常识20分钟,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合计100分钟)
②地点:南京市第二十七高级中学夫子庙校区(秦淮区平江府路166号)
2.加试范围和分数
书法特长生专业加试内容为书法理论常识、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三部分共150分,合格线为90分。
①书法理论常识20分;
②古代碑帖临摹80分:命题一幅(隶书、楷书、行书三种字体任选一种,不少于20字);
③书法创作50分:命题一幅(常见历代经典诗词,28字以内,隶书、楷书、行书三种字体任选一种)。
注:临摹和创作书体中必有其一为楷书。
3.加试要求
①考生凭身份证和加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②考试用纸由学校提供,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纸答卷。临摹、创作均为四尺三开白宣(70×45cm)。
③考生需自行准备:笔、墨、砚、毛毡等书写工具。另需准备蓝黑或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以及铅笔(用于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姓名、级别、题号及年龄等考生信息)。
④考生必须按照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对临摹创作作品中的落款内容不得出现姓名和盖印章,必须以规定内容替代。作品中不可出现错字、漏字;答题书写应整洁(无涂改、不乱画);卷面不许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⑤考试结束后试题随试卷上交,不得带出考场。
4.加试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5.合格名单上报比例
对书法(软笔)专业加试合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人数的1.3倍上报合格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1:1.3比例,则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划分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则依次按照临摹、创作、书法理论常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认名次。
6.招生工作小组:由学校校长、纪委书记、专业教师、校务委员会委员及专家评委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