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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要求,我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本科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校紧扣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产业布局,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基础学科与特色优势学科,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及报名操作。
2.报名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身份证。上传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证明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
③中学公示材料。按附件1《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
④承诺书。按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
⑤报名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生成的申请表,所有页面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
上述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考生及所在中学须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提交的电子图片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建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确认测试及缴费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报名系统完成测试确认及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及测试安排
6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拟定于6月14日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举行。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入围与公示
我校按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入围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一)志愿填报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专业范围内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视为放弃相应录取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与专业录取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0%,学校测试成绩占2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具体计算公式为:(高考投档分/750)×80+(测试成绩/100)×20。
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招生计划内,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相同科类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依据。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相关专业无额外体检限制,对录取新生男女比例无要求。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并公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相关权益。
2.考生及所在中学填写内容、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出具不实材料。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作弊,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本科招生网:http://zs.njupt.edu.cn
2.微信公众号:南邮本科招生
3.咨询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
4.咨询QQ群:735540485、956108719、320693764
5.监督电话:(025)85866986;
监督邮箱:zsjd@njupt.edu.cn
6.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邮编:210023)
一、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有要求吗?
有要求。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三、报名条件中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具备创新潜质具体指哪些?
(一)思想品行类
1.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之一: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共青团组织颁发的“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称号。
(二)学业优秀类
2. 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及建设立项学校,高二上、高二下和高三上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50%(含);
3. 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高二上、高二下和高三上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的前20%(含);
4. 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上、高二下和高三上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相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5%(含)。
四、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是否必须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注册?
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务必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五、往届生是否可以报名综合评价招生?
可以。以学业优秀类报名的往届生,我校认可其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报名申请表及中学公示证明材料等须由原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六、综合评价招生是否限制考生报考其他高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不限制考生报考其他高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学校测试时,如测试时间与其他高校重合,最多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测试。
七、报名综合评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考生身份证。上传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 证明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
3. 中学公示材料。按招生简章附件1《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
4. 承诺书。按招生简章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规定样式准备并上传。
5. 报名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生成的申请表,所有页面须由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
八、综合评价报名信息提交后发现填写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及志愿确认等操作。志愿一经确认,相关信息将无法直接修改。
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现已确认的志愿信息有误,可以先取消当前志愿,再重新填报。需要注意的是,已取消志愿对应的申请表将自动失效,考生须重新下载申请表、并请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
九、考生如何知道是否已经通过初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可自行查看,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
十、初审通过后,怎么确认测试和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测试确认并缴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十一、准考证何时可以打印,测试如何安排?
6月1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的准考证无需到所在高中盖章。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拟定于6月14日在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举行。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二、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比例是多少?
我校按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
十三、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0%,学校测试成绩占2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具体计算公式为:(高考投档分/750)×80+(测试成绩/100)×20。
十四、综合评价报名时已填报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正式填报志愿时是否可以修改?
报名阶段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仅作为参考,最终以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所填报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为准,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十五、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如何填报,有何要求?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十六、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否转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