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8:0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除按要求提供各类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函、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28号)。
4. 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上交《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人员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名字);
(4)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2026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规培证书;
(6)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7)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 资格审查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现金100元/人确认(苏价费函﹝2007﹞146号)。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8:00-11:30,14:00-17: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11日8:00至2026年5月16日11:00。
资格审查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11日8:00至2026年5月16日12:00。
6.有关要求
每位报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5月20日8:00-11:30,14:00-17:00,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其中病理科医师、超声科医师岗位及其他研究生学历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超过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院前急救医师、护士2和护士(男护)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笔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路28号(六合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报备区卫健委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