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达到录取分数线学生的录取步骤
(1)第一批次志愿录取。根据测评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先进行第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即先录取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语种学生。在第一批次志愿录取过程中,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服从志愿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2)第二批次志愿录取。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完成后启动第二批次志愿录取。未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及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都将被英语语种录取。
4. 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扩招政策
若根据上述录取方法未完成德语、日语、法语或西班牙语的录取计划,学校将根据该语种的招生计划余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扩招,并给予统招生的待遇。享受该政策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第一批次志愿内填报了该未录满语种志愿(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和服从志愿);
(2)语言能力测评成绩在录取分数线下5分(含)以内。
5. 学校严格依据填报的语种志愿进行录取,录取之后不得更换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