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会体系及建设,经研究决定,评选2025-2026学年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主办单位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会
2.参评对象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会、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干部,以各学生会组织为单位分配名额,各学生会组织推选与被分配名额相等的优秀学生会干部。
3.参评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水平高;
(二)拥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组织或社团工作经历,并于2025-2026学年在学生会组织工作满一年;
(三)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或重大违纪记录;
(四)乐于为同学服务,与同学相处和谐融洽;
(五)热心学校的发展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能团结和带领同学为把我校建设成一流的财经大学做出贡献;
(六)未被评选委员会出具否定意见。
4.评选方案
(一)请各学生会按照《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制度》(附件一),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个人申请表》(附件二)及《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名单汇总表》(附件三),此表电子稿请于6月5日18:30前同附件二发至校学生会综合事务中心邮箱nufe23thxsh@126.com;
(二)由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委员会组织成立申报材料考核评审团,负责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考核工作,申报材料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1.申报材料具有虚报、假报内容,经查实的;2.申报材料未经所属学生会组织批准,私自上交的;3.申报材料已经上交,未经评选委员会同意,擅自修改的;4.具有其他违规行为,经评选委员会认定可以取消其资格的。
(三)经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确定优秀学生会干部名单;
(四)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在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向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委员会反映,公示一周后无异议,报校团委备案,评选结果生效。
5.注意事项
(一)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候选人名额根据各单位总成员数确定,名额数不超过单位总成员数的30%;若各学院学生分会在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分会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学生分会,则每学院候选人名额在单位总成员数的30%基础上增加2名。
(二)校学生会总成员超过40人的,按照总成员数不超过40的要求,可推选名额不超过12名;各学院学生分会总成员超过30人的,按照总成员数不超过30的要求,可推选名额不超过9名。
(三)各参评学生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拥有的参评名额:1.评选过程中,参评单位经核实存在欺骗作弊行为、不配合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或其它严重违反本评选条例行为者;2.在一学年的工作中,屡次违反学生会章程、有关制度、规定的学生组织,且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对该组织出具否定意见者;3.存在其它违规行为,经评选委员会研究认定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者。
6.奖励方案校团委、校学生会将对获得“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统一颁发证书。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确保评选工作顺利举行。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会
文案 | 综合事务中心
美编 | 刘诗轩
审核 | 郑凯夫
终审 | 在弦上 吉心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