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须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按统一模版);
3.科研设计:根据对拟报考学科专业或导师研究方向的认识,初步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科研计划书,3000 字左右(按统一模版);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 CET-6、TOEFL、IELTS 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情况表须由考生学习、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本表,并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报名系统上传;应届考生由学习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其他考生由工作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原则上应于综合考核之前提供);
8.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
10.定向培养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按统一模版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2.其他附加材料(如有):
(1)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资格初审
根据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各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
(三)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应包含学术背景 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 20%、学术成果 40%和综合素质 20%。
1.导师评审
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鼓励导师运用文献汇报或组会讨论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考生学业水平和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做出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 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2.专家评审
各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可以分类设置,每组至少包括 3 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 3 位专家逐一审核(注:不含报考导师),分别评分(满分 100 分),取平均分。平均成绩不合格者(小于 60分)不予进入综合考核。
3.导师评审与专家评审成绩均合格者,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 分)=导师评审成绩*50%+专家评审成绩*50%。根据材料评审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成绩排名 1:3 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在综合考核启动前,学院可按成绩排名,启动顺位递补工作。
(四)综合考核
1.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应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对于学术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学位考生,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含专业外语、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现场考核和网络远程考核的构成一致,鼓励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实践能力考核,如实验操作、临床实践、分析计算等。综合答辩要求考生对既往的学习科研经历及拟开展的博士阶段科研设计以 PPT 形式进行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2.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 5 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 3 名为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位考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3.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笔试(30 分)+实践能力考核(20 分)+综合答辩(50 分)。
(五)录取
1.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考核总成绩(满分 100 分)=材料评审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小于 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和招生名额,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申请人考核成绩、拟录取情况等。
3.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
4.拟录取名单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