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26年4月2日招聘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省教育厅主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岗岗位描述:教学科研人数:不设开考比例:不设专业要求:设计艺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设计工程、城市规划与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学历:博士研究生学位:具有相应学位招聘对象:不限其他资格条件:无考核方式:面试(权重100%)其他说明:纳入编制管理政策咨询联系方式:电话 025-58139991,邮箱 xiam@njtech.edu.cn
二、报考条件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平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时间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4月3日9:00 - 2026年12月29日16:00资格初审:2026年4月3日9:00 - 2026年12月30日16:00陈述申辩:2026年4月3日 - 2026年12月31日(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4月3日 - 2026年12月31日18:00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教学科研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每人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初审的,在报名期内可改报其他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或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且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面试:
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备案后9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
电话:025-58139140、025-58139145
九、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十、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一、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