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中,洪寿宝律师依托《贪贿解释二》条文内容展开讲解。新规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参照公职类贪贿犯罪标准量刑,既拓宽了企业反舞弊合规业务空间,也对刑事辩护提出了新要求。他逐一解读单位贿赂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罪名的入罪数额与量刑档次,细致讲解挪用公款、受贿数额、财物鉴定、斡旋受贿、职务便利、自首、退赃、违法所得追缴八大认定规则,并清晰划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介绍贿赂与关联罪名、私分国有资产与贪污等罪名界限。同时结合实务,总结新规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定罪量刑、涉案财物追缴等方面对刑事辩护工作带来的全面影响。
主讲环节结束后,青年律师踊跃提问,围绕贿赂房产合意认定、干股贿赂亏损情形数额核算、单位混同财产定性、证据采信、量刑协商实操等一线疑难问题展开交流。
与谈人郝振河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针对提问逐一补充点评,结合真实案例梳理定性争议解决思路、证据质证技巧与从轻情节争取策略;主持人陈明律师同步梳理研讨重点,总结新规之下刑辩律师的办案思路转变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