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京)《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与《解释(一)》深度联动与实务运用高级研修班
建设工程法律规则迎来重大调整,新旧司法解释衔接、裁判思路迭代,每一位建工法律从业者都亟需吃透新规、掌握实战技巧!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与《解释(一)》深度联动与实务运用高级研修班,正式开启报名!本次研修班立足《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建工解释一、解释二四位一体法律框架,逐条解析 26 条新规,直击合同效力、挂靠转包、价款结算、优先受偿权、审计争议、EPC 工程等行业高频难点,结合典型案例复盘、实操策略演练,学完即可落地办案。顶级师资阵容(司法解释核心起草团队授课)
✅汪治平|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建工司法解释(二)起草参与人
✅ 李琪|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建工司法解释(二)主要起草人
【研修内容】
(一)《民法典》与《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建工领域的“背景辐射”及“穿透式审判”理念(二)《建工司法解释一》核心框架与《解释二》重大变革(三)招投标红线强化与合同效力认定的“弹性化”趋势——对比《解释一》第1-3条(五)调整实际施工人相关规定——对比《解释一》43-44条(十)工程价款结算规则重大革新与争议解决——对比《解释一》第19条、第24条(十一)审计、财政评审与司法鉴定的边界及交叉问题深度解析(十二)合同解除、质量保障与保修责任制度优化——衔接《民法典》第793条(十三)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实战运用:对比《解释一》第35-42条的权利范围变化时间、地点
第一期2026年8月1日—2日 南京市(7月31日报到)
第二期2026年8月15日—16日 广州市(8月14日报到)收费政策
单人报名:3600 元 / 人(含授课、场地、学习资料); 2 人团报:2300 元 / 人 ;3 人及以上团报:1800 元 / 人 ;10 人及以上团报:1500 元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