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炸!南京一小区业委会换届,神似“中国足球小将模式”
今天(2026年8月1日),南京市建邺区中海丽舍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发布《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公告》。1.换届发起人不是街道或社区,而是20%以上业主。2.将“业委会换届改选”作为临时会议议题、并由业主自发推动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都很罕见。但20%以上业主联名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3.换届改选小组成员,由业主联名牵头人和第三届业委会委员组成。1.关键在于是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为业委会换届改选”作为启动点。2.换届改选小组并非由街道依法“组织成立”,而是由业主通过行使“临时会议提议权”这一法律途径自发组建的。由于《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换届改选小组”的具体组成没有详细规定,这就给业主自治留下了操作空间。3.根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协助成立换届改选小组。中海丽舍第三届业委会任期2026年11月26日届满,业委会在2026年5月11日就向街道书面申请换届改选。《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未对换届改选小组的具体组成作明文规定,但参考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规则,通常应由街道、居委会等派员组成,且筹备组组长由街道指定人员担任。而中海丽舍小区的换届改选小组,核心成员是第三届业委会和发起联名的业主,没有街道、社区的人,这确实与法律建议的常规模式以及其他小区的实际做法不同。“中国足球小将模式”和中海丽舍业委会换届有相似的内核:都是用民间力量、走一条非传统路径,试图解决在传统流程下难以推动的难题。所以,中海丽舍小区的做法是“程序上合法(因为有20%业主联名),但模式上极为罕见(街道不主导不参与)”。它属于业主自治力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一次大胆探索,最终的成功与否,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