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敬业奉献、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强度;
(三)师德师风优良,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严守师德师风底线红线,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 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担任学生辅导员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四)学业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较好地处理个人学业与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关系,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本科生智育排名应在专业年级30%以内,研究生应无不及格记录,师生认可度高;
(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及以上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满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