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成果,强化执行案款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收发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三日。在公示期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案号:(2025)苏0312执4230号案由:追偿权纠纷申请执行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被执行人:刘计华 收款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金额:4403元联系人:李佰乾联系电话:0516-802628705 15005209011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铜山区人民法院茅村人民法庭
案号:(2024)苏0312执4519号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执行人:魏权被执行人:张绍华 收款人:魏家美金额:1300元联系人:王春雷联系电话:0516-802628720 15005209011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张集人民法庭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