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2026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学、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5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公开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
4.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报考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应聘人员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以上1-5项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
(1)普通高校2024年至2026年毕业生,其中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且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至2026年国(境)外留学人员,其中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报考。
7.具备以上1-5项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
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初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7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及江北新区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1月16日8:00至1月20日16:00。
(3)同性质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学校,只选报考类型和学科学段[如:初中语文(1)、高中数学(1)](详见附件1、2)。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5: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江宁区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江宁区教育局陈述申辩。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提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科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2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2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6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2026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④2024年至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符合条件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以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岗位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普通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及与劳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含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⑦报考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科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⑧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5)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分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11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复审递补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并自行打印面试证。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心理、职业学校专业课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总分的50%、问题答辩占面试总分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总分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总分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总分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总分的20%。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江宁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江宁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宁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江宁区教育局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总成绩和各学校用人需求进行选岗。其中,南京市临江高级中学的34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根据工作需要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急需紧缺相应学科教师的非城区初中工作锻炼不超过3年。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等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二)
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附件详情请扫码查看)
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南京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
6.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6年7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及江北新区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1月16日8:00至1月20日16:00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2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2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人员:
①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③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④符合条件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以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人员: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其中,报考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11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岗位信息表2》中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政策口径,由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8528698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南京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③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④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曾获得区(县)及以上中学本学科骨干教师称号;2021年以来在区(县)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学本学科课堂教学竞赛或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区(县)一等奖或设区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后出生)。
5. 学历具体要求以《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须具有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8月1日前取得。
7. 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专业需求详见《岗位信息表2》。
8. 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6年7月2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及江北新区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1月16日8:00至1月20日16:00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高中、职业学校及《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直接报名到学校(如南京市第九中学高中物理)。《岗位信息表1》中初中、小学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学校只到学科(如:初中语文)。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9:00至1月21日15: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2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6年2月4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 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其中:身份证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且二维码在有效期内可验证。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③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书、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离职和关系解除时间须早于报名时间)。
④符合条件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或以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重点提交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并请在简历栏详细填写本人任职经历。
(5)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报考南京市玄武区特殊教育学校音乐岗位的,参加小学学段笔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11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提交原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面试在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玄武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综合答辩、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考核、教学基本功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面试形式及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按模拟课堂考核或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模拟课堂考核或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6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玄武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选岗。被聘用至初中化学岗位的教师,入职3—5年后,若工作需要,须服从安排,调动至区内高中学校任教。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南京市第九中学:025-68586008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025-83269911
南京市人民中学:025-83159566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025-8481095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南京市科利华中学:025-83118675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5
附件:
1.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4.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详情请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