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26苏州市】举办企业合规体系构建与依法治企暨经营合规管理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与合同全流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专题
关于举办企业合规体系构建与依法治企暨经营合规管理、新〈公司法》下
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与合同全流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及高质量发展目标驱动下确保国有资本安全的“生命线”,也是推动改革举措落实核心保障。近年来,国资委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为引领,构建“风险、内控、合规、依法治企、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全面合规管控体系,明确要求企业合规体系构建贯穿企业决策、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各个环节。准确识别、评估和应对企业风险,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是保障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资产安全完整以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关键。同时,新《公司法》的修订与实施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监高职责权利等作出重大调整,重塑企业法律逻辑,对国有企业提出更高合规要求。
为帮助各单位相关人员深入理解国资委政策要求与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意识,严守边界、防范风险,系统掌握合规管控顶层设计与经营合规管理核心知识和技能,为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并将合规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与核心竞争力,筑牢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为此,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与北京中会联管理咨询中心联合定于2026年3月和4月分别在苏州市和长沙市举办“企业合规体系构建与依法治企暨经营合规管理、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与合同全流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实战”专题培训,诚邀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班由北京中会联管理咨询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合同管理、审计、合规、资产及债权管理、资本运营、法律法务、市场营销、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相关人员;风险、法务、内控合规部门,信息化建设部门等。
2026年3月26日-29日(26日为报到日) 苏州市2026年4月23日-26日(23日为报到日) 长沙市第一部分国有企业合规管控体系构建与法律风险防控
一、法治建设与企业依法践行合规经营的时代背景与战略意义
二、合规政策解读与体系框架搭建
(一)政策监管趋势与合规刚性要求
1.政策指引与风险管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
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与风险防控等)
2.穿透式监管在国企薪酬、投资、决策、数据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场景(二)合规体系顶层设计方法论
1.“五位一体”架构:组织、制度、流程、文化、保障
2.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内控、法务融合策略
(三)合规治理主体与职责
1.党委会、董事会、合规委员会(风险管理专委会)权责边界
2.高管及首席合规官职责与履职保障机制
(四)业务前端合规管控---三道防线协同
1.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合规部门、内审部门协同与职责清单
2.采购、销售、投融资等岗位合规职责嵌入与授权
三、合规制度流程建设实务
(一)合规制度分层设计
1.三级制度体系:基本制度、专项指引、操作手册
2.重点领域制度设计模板解析
(二)合规流程管控工具
1.“三张清单”制作: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流程管控清单
2.合规审查前置程序设计、风险排查与业务流集成
四、监管层面:数字化时代下企业合规管控实施路径
(一)集团对各子/分公司强化合规及实施有效监控
1.穿透式监管的三大维度:层级穿透、业务穿透、资金穿透
2.集团与子/分公司合规管理的权责划分
3.数字化手段在子/分公司合规监控中的应用
4.强化子/分公司合规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集团合规管控与风险管控联动及融合
1.数字经济时代下企业的合规管控之道
2.从管控模式看集团风险管控落地“一企一策”
3.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如何融合
4.基于横向、纵向、端到端的法务合同管理与应用实践
5.风险管控融入业务、融入信息化思路
五、治理层面:常见风险与防控及管理者合规意识提升
(一)企业经营中的常见风险
1.新《公司法》对企业战略、经营风险与经济环境市场的影响
2.决策、管理及的业务持续性风险
3.法律及合规风险与供应链及资金链风险
4.市场营销风险与技术研发风险
(二)企业管理者预防和管理风险需要具备能力
1.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决策和问题解决能力
2.战略规划、团队管理及领导能力
3.持续学习和创新能力、有效沟通和协调能力
(三)企业管理人员提升法律合规意识的途径和方法
六、实践层面:企业风险管理与防范
1.公司运营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商务合同风险规避与合规
2.人力资源管理中合规风险防范及劳资关系风险规避与合规
3.采购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4.财务行为的内控合规实践路径
5.企业投融资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6.股权风险规避与合规
第二部分新《公司法》下公司治理效能提升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治理结构的底层逻辑及基于市场化改革的国企治理特色
二、新公司法治理要求与风险机遇
三、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构与效能提升
(一)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法定地位与作用强化
1.党建入章程的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党组织权责边界
2.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协同运行机制
(二)权力机构与决策机制的调整优化
1.股东会职权清单修订要点:授权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范围与风险管控
2.董事会治理效能提升:取消成员人数上限、专委会权责强化
3.经理层职权调整:董事会授权边界与权责匹配
(三)建立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制度与治理机制创新实践
1.新《公司法》下设置审计委员会组织架构与成员任职资格要求
2.国资委、证监会对监事会整合并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
3.审计委员会(职能转移)如何承接监事会监督核心职权
4.不设监事会或规模较小企业监督职能如何代行
5.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设立条件调整与参与公司治理规范化路径
6.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报表审计
监督、风险预警与防控监督等方面职责职权与要求
四、新《公司法》下国有企业投融资决策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
(一)注册资本与出资制度改革的合规要点
1.注册资本实缴制回归的实操要求
2.股东出资责任强化及防控措施
3.信用信息公示义务
(二)投融资与资本运作的风险管控
1.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限制与规则
2.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
3.股权交易与并购重组:股权交易转让操作流程、定价机制及税务合规
(三)财务与清算环节的风险防范
1.公积金制度完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与使用范围规范
2.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操作方法
3.细化公司解散和清算操作方法
五、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的权责边界与履职风险防控
(一)股东权利保护与合规行权
1.中小股东权益强化并降低提议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比例限制
2.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指示行为的连带责任风险及“穿透式监管”应对
3.董事会对股东出资监管与抽逃出资防控
(二)董监高履职能力与风险防范
1.董事会决议合规性审查、关联关系回避制度及责任追溯机制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事项报告义务
3.履职保障与风险转移
4.新《公司法》对公司董监高履职要求及企业家精神
(三)上市公司治理特别要求
1.类别股发行制度:普通股与特别股的权利差异及信息披露要求
2.高管持股变动限制:持股比例、锁定期及减持规则的合规操作
3.审计委员会权责:财务监督、内控评价及会所选聘主导权落实
第三部分《民法典》背景下企业合同全过程管控与风险防范
一、《民法典一合同编》通则核心要点解析及案例
1.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中亮点与适用
2.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原则
3.通则解释的核心要点与风险防范
4.合同风险、识别与防范策略及案例分析
二、合同制作、审查要点与谈判策略
1.部门管理、合同分类到谈判策略的协同控制
2.各部门分口管理
3.合同分类与重点审核及案例分析
4.合同主体审查及案例分析
5.合同审批的一般原则
6.合同正文起草与审查要点
7.签约阶段谈判策略
三、合同签订时的风险点防范及案例分析
1.主体资格瑕疵与生效要件缺失及案例分析
2.条款歧义风险点防范与案例分析
3.签署形式风险点防范及案例分析
4.时效和证据风险及案例分析
5.合同签订责任人权限风险点防范与案例分析
6.保密与违约条款风险点防范与案例分析
四、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点防范与案例分析
(一)动态监控四步法:履行台账-证据留存-风险预警-变更管理
(二)典型合同风险要点防控及案例分析
1.买卖/采购/租赁/工程合同高频争议与条款优化
2.保证合同风险与担保合规
3.格式合同/债权人代位权/债务承担与债务加入/违约责任等分控点
(三)合同纠纷事前控制与体系建设
培训费: 3600 元/人(含资料、场地、专家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
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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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26180579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