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依法稳妥应对个破案件办理这一全新、复杂的挑战,厦门中院打造形成一部指引、一批样式、一套系统,即“一指引两配套”的专业化、规范化、便利化个人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正式向社会发布。
首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个人破产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是一部系统性的指引,对照《条例》体系架构分为13个部分共计108条,涵盖个人破产程序从申请受理到程序终结的全流程。这是一部实务性的指引,在具体程序和操作规范上对《条例》进行了实操性很强的规定。这是一部针对性的指引,对《条例》中的一般性规定进行细化和明确,确保案件审理有章可循。
其次,厦门中院参照最高法院企业破产案件文书样式,精心制定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破产程序文书样式(试行)》。将法院使用文书和管理人使用文书合并制定,并将当事人使用文书纳入体系,形成了“主体为纬、程序为经”的体例范式。
最后,厦门中院自主研发上线“厦门法院个人破产案件智能办案系统”,力求个人破产事务全流程、全在线、全公开“一网通办”,从而带动案件审理全面提速、成本全面下降、监管全面覆盖。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杭州中院精选10件科创企业科创人才破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这批案例涵盖破产重整、清算、和解、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类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包括精准运用破产制度工具、提升企业挽救质效,有机结合企业拯救和人才激励、有效盘活科技创新资源要素,创新探索无形资产处置模式、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完善个人诚信评估机制、帮助科创人才解困松绑等不同维度。(点击原文查看详情)
案例一、某通信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二、杭州智某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三、杭州开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四、杭州鼎某机械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案例五、杭州富阳恒某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例六、杭州临安慧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案例七、杭州华某有限公司等六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案例八、杭州捷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例九、金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案例十、岑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福建辖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协作机制的备忘录》(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出台11条举措,全面强化联动协作,着力破解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难题,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