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申请基本条件:1.公积金账户开户六个月以上且近期连续六个月及以上足额缴存;
2.两年内征信逾期不超过连续三次(含),不超过累计六次(含)。
二、贷款额度测算:商转公贷款和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采用余额倍数法测算,即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目前为25倍);其他类贷款按照余额倍数法与测算公式法(公积金月缴存额×12×贷款年限×2+公积金余额×2)中计算结果较大者测算。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市区(含铜山区)购房的,单方申请为8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为120万元;在各县、市(含贾汪区)购房的,单方申请为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为90万元。
四、职工单方或夫妻双方购买改善型住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举例说明:职工购买主城区新建商品房,比如单方申请贷款金额为80万元,最高上浮3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4万元【即80×(1+30%)=104万元】;夫妻双方申请贷款金额为120万元,最高上浮3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即120×(1+30%)=156万元】。
改善型住宅(含第四代住宅)由住建部门认定,购房人可通过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系统查询,也可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咨询。
五、以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住宅,并于2025年12月1日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参照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贷款5年<含>以内,利率2.1%;贷款5年以上,利率2.6%)。此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六、2025年12月1日起,扩大异地贷款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省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市等地的,在徐州市购买住宅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
七、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条件有哪些?
答:(1)房屋产权所在地为本市;(2)每年度周期可提取一次;(3)每套住房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4)个人可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夫妻双方可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物业费;(5)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需要材料:开票日期一年内的物业费发票、不动产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取人名下银行I类借记卡。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延长至主借款人70岁且不超过30年,不受共同借款人年龄限制。
九、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提取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120万元的限制,两者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二手房取总房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即可。
十、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后,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时限为结清后1年以内。
十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月还款额的6倍,即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十二、购买自住住房,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内(通过拍卖购房的,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时间2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三、40周岁(含)以下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此政策与其他贷款优惠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十四、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受住房公积贷款使用次数的限制。
十五、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六、夫妻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为现役军人,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双方正常缴存的标准认定;退役军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退役后5年内在本市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