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经营管理才能。
2、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社会形象良好;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负责人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3、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二级法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民营企业担任公司正、副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外资企业中担任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会员企业上年度营业额须超过300万元。